为认真贯彻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》精神,落实《加强本市工程检测机构能力评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完善本市建筑工程检测监管,切实发挥检测活动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,市安质监总站(以下简称“总站”)开展本年度本市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监管专项检查。
一、检查范围
本次专项检查将根据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的要求,在本市已通过能力评估认可的建筑工程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20家。
二、检查时间
检查不定期开展,从2月开始至11月结束。
三、组织方式
检查由总站牵头组织,邀请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。
四、检查内容
检查以到检测机构试验室进行现场检查的方式为主。主要检查检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,依据《加强本市工程检测机构能力评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》在能力评估范围内开展检测的情况。
检查重点主要包括:
1、机构的人员配置及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其资质和能力评估要求;
2、是否超出资质和能力评估范围从事检测活动;
3、检测数据真实性及报告结论出具是否符合规范标准;
4、检测试样的留置及对检测过程实施视频监控的情况;
5、出具报告与原始数据的溯源情况等。
五、廉政要求
本次检查将严格落实总站《廉政风险防控手册》的规定,加强纪律约束和社会监督。要及时向总站纪委汇报专项检查方案,并邀请效能检查员进行监督。检查中要向被检查单位发放《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》。
六、检查结果
本次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通报。对于存在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的工程检测机构,检查组将开具整改指令单,责令限期整改;对于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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